一文看懂 韓國申請專利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2-12-21 16:48:55 瀏覽: 次
韓國專利申請途徑:
1、 巴黎公約申請
巴黎公約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簡稱,即申請人可以以自己的申請作為在先申請,直接向巴黎公約成員國提交專利申請。提交上述專利申請的時限為自最早優先權日起12個月。
提交韓國專利申請時,除了必要的專利代理委托書和申請文件外,還應提交優先權證書或DAS接入碼(可與申請文件一同提交或自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補齊)。
可以修改提交到韓國的申請文件,修改后的文件將被導入到韓國。申請文件不需要與以前的申請完全一致。
2.專利合作條約(PCT)
根據PCT 專利申請的規定,申請人可以通過PCT提交國際申請,在全球幾乎所有國家指定申請專利即在中國申請的在先申請日(最早的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在最早的優先權日起31個月內向KIPO提出進入韓國國家階段的申請。
關于申請文件:
對于PCT國際階段已公布的PCT國際申請,申請人只需提供專利申請文件和委托書;
對于PCT國際階段未公開的PCT國際申請,申請人還需要額外提供國際階段的掃描件或者直接請求受理局轉達給韓國當局;
進入韓國的申請人和發明人的信息必須與PCT階段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國際階段有任何變化,必須使用變化后的信息。
韓國專利申請審核流程:
①申請公布:與中國申請不同,韓國申請會在一定時間內公布(巴黎公約:申請日之后12個月;PCT國際階段公開案例:自申請日起約3-6個月公開發表);
②審查意見通知書:包括初步審查意見通知書(不是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一般會發出兩次)和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在回復初步審查意見通知書時修改申請文件,導致新的駁回理由時,審查員會發出)。提交意見陳述的截止日期為2個月,每次可延長至少1個月,最多4個月。
③駁回決定: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決定副本后30天內(最多30天,只能延期一次)請求復審或提出復審。
復審請求相當于中國的預審程序(即會繼續由原審查員審理),復審請求要求申請人修改權利要求,否則難以授權;
請求費退還制度:
請求專利復審時,評審請求人必須支付評審請求費。復審決定認定駁回決定是審查員的錯誤,進而撤銷審查員的駁回決定的,已經繳納的復審請求費全額返還。復審人在審理終結前撤回復審請求的,已繳納的復審請求費減半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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