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授予專利申請的有哪些,不得授予專利的情形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2-22 15:16:08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不可以授予專利申請的有哪些 。
本文導讀目錄:
1、不可以授予專利申請的有哪些
2、不得授予專利的情形有哪些?
3、不得申請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以授予專利申請的有哪些
不能申請注冊有如下情形:1、申請主體不適格; 2、申請客體為動物和植物品種、疾病的診斷方法、疾病的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科學發現的,或申請授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 3、不能申請注冊專利的其他情形。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定授予專利權。
專利保護期限 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后,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
《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從其用詞上我們看出,其實真正的保護起始日是從申請日起;那么也就是說,真正的保護日期沒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這個時間。
《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1)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2)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在這兩種情形出現時專利終止,當然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專利期限到期,專利終止時,保護自然結束。
那么我們最后總結一下,專利的保護期限首先是短于專利期限的規定,起始日是專利的申請之日,終止日取決于專利權人,但最長時間至專利期限終止日。
不得授予專利的情形有哪些?
我國《專利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五條中規定了不授予的情形,包括以下8種:
1、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比如制作吸毒工具、賭博設備等。
2、對違反法律、行政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3、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不能直接應用于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
4、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必須經過人的思維運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作用于自然產生結果,不需要采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
5、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對象,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病因的過程。
6、動物和植物品種,指的是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含生產動物和植物品種的方法。
7、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需要指出的是,不僅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獲得專利保護,而且原子核變換方法本身也不能獲得專利保護。
8、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不授予專利權。
除了不滿足專利授權條件的情形,以上的8種情形也不會得到專利授權。
《專利法》 第三十九條 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 實用新型和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國知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不得申請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申請注冊有如下情形:1、申請主體不適格;
2、申請客體為動物和植物品種、疾病的診斷方法、疾病的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科學發現的,或申請授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
3、不能申請注冊專利的其他情形。
權屬于一種向專利進行申請的基本權利,而專利申請權的申請,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首先就是主題資格比享有專利權資格;其次就是必須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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